2
October
2009

某一天,

我会被亲爱的朋友残酷地打死。

而且,

他们善于制造不在场证据

       



9 Comments

  1.    L:

    羡慕真挚的友谊。呵呵

  2.    weekang?:

    他们是凶手。

  3.    suzhen:

    是吗?
    话可不能乱讲哦。。。陈伟康。。。。。
    我们时时都在注意你的部落格。。。。。

  4.    Patpo:

    哈哈… 罵是疼,打是愛… 這張照片證明了我們多麽的“愛”你… 請好好珍惜我們的愛,不要再成爲兇手,活活的把我們給氣死了… 哈哈…

  5.    weekang?:

    两位凶手出现了!

  6.    陈伟哲:

    好可怜啊!!!哈哈哈哈哈

  7.    weekang?:

    我还好,
    我还在。
    不过疗伤需一段时间。

  8.    陈伟哲:

    我不是拉大的中文系,是化学工程系
    我今年21岁,year two大专生
    你呢?
    你也是拉大的学生?可否交个朋友?

  9.    weekang?:

    我看了部落格的自我介绍,
    只是没看见关于化学工程的文章。
    才21岁!
    我只能说我已经毕业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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